湘江新区保密协议

1.保密范围

财务信息:包括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等。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产品信息、采购资料等。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方针、策略、发展方向、技术秘密、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

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等。

2.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复印、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3.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委托关系结束,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

4.保密费用

在委托期间,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

5.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6.其他条款

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等。

湘江新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西岸,包括岳麓区全境,高新区全境,望城区8个街镇,宁乡市5个街镇,面积1200平方公里。湘江新区前身为2008年6月成立的长沙大河西先导区。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成为中国第12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设立和建设湖南湘江新区,是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增长极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长沙在更高起点上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为中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市委、市政府为了“探索改革路径、创新发展模式、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带动效应”,设立长沙大河西先导区。